隨著《農用硝酸銨抗爆性能試驗方法及判定標準》的頒布和《農業防爆硝酸銨(含磷型)》國家標準即將頒布,改性硝酸銨作為化學肥料將重新進入農資市場。
2002年9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禁止將硝酸銨直接作為化肥生產和銷售。國家把硝酸銨列入民用爆炸物品進行管理后,不僅農用硝酸銨銷售被禁,工業用硝酸銨生產也受到極大影響。
硝酸銨作為高濃度氮肥,在氮肥家族中僅次于尿素,位列第二。硝酸銨與尿素及其他氮肥品種相比,具有許多無法比擬的優勢,對作物、土壤無害,是生產綠色農產品和果樹、蔬菜、花卉、茶葉、煙草等忌氯經濟作物的理想肥料。由于硝酸銨價格相對較低,還是加工生產多元素高效復合肥的理想原料。硝酸銨以其優秀品質和特殊性能,是其他任何氮肥品種都無法替代的。自20世紀50年代中期以來,特別是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硝酸銨對農業增產增收發揮了巨大作用,曾是中國北方農村和其他部分地區施用的最主要氮肥品種之一,深受廣大農民喜愛。
目前,中國有40家企業生產硝酸銨,年產量為400多萬噸,其中很大比例經改性后當作化肥用。目前全世界生產的硝酸銨也有較大比例作為化肥用,其中俄羅斯硝酸銨年產量的90%都用作農業生產肥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