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天然氣市場化改革,在行業內外的期盼中“再落一子”。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推進化肥用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今年11月10日起,全面放開化肥用氣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鼓勵化肥用氣進入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等交易平臺,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實現價格公開透明。
新規一出,市場掌聲四起。畢竟這是天然氣價格改革邁出的又一實質性步伐,苦苦等待中的全部直供用戶用氣價格終于完全放開。盡管姍姍來遲,但頗具意味,標志著我國天然氣消費量中的一半天然氣價格真正走上市場化道路。
其實,此前的市場化改革中,頁巖氣、煤層氣、煤制氣、液化天然氣,以及除化肥企業用氣外的直供用戶用氣價格均已放開;而市場化程度較高、占天然氣消費總量30%的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則采用基準門站價格管理,供需雙方可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聯想到10月中旬天然氣管輸、儲氣設施等中游的“價格松綁”,一個月不到,又對下游放手,如此的密集價改,不由引人遐思,改革提速了?
分析人士指出,這是一個切合當下經濟背景的綜合政策考量,既符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宏觀要求,又順應油氣領域市場化改革的現實需要。如果沒有低油價給化肥用氣企業提供出替代能源,如果沒有黨的十八大對“美麗中國”的高度重視和新《環境保護法》的出臺,如果沒有以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為重點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天然氣價格改革可能還得好事多磨。
當然,此前的一系列價改,也為這一次的改革奠定了基礎。2011年12月,國家發改委在廣東、廣西啟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2013年6月進一步規定,國產陸上常規天然氣、進口管道氣價格實行門站價,供需雙方可在國家規定的最高上限門站價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價格。2015年4月1日起實施的《理順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將存量氣和增量氣價格實行了并軌。
改革一小步,市場一大步。全部直供用戶用氣價格已經完全放開。天然氣的生產和消費兩端應張開雙臂,熱情擁抱開放市場,讓市場之手成為主角并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