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農業資源趨緊、農村勞動力短缺、土地流轉加快、黨和政府倡導綠色發展理念等因素都大大促進了水溶肥產業發展。近日,筆者在一次行業會議上聽到這樣一則消息:農業部正在對《肥料登記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的登記管理或發生重大變化,或由登記制改為備案制。對此,有人認為是大勢所趨,也有人認為仍需堅持登記,保障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市場健康發展。
甲方:從登記到備案是大勢所趨
近年來,水溶肥產業蓬勃發展。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6月,在農業部取得登記的大量元素水溶肥產品數量為1148個,截至2017年9月,已在農業部取得登記的水溶肥產品數量為2507個,三年來增長率為118.38%。據有關部門統計,2016年廣義的水溶性肥料產量為350萬噸,同比增長10%。
然而,與水溶肥產業快速發展不協調的是,大量元素水溶肥仍需“一品一證”,這并不是一項輕松的工作。每一種大量元素水溶肥從申請到取證歷時有長有短。這讓肥料企業很難迅速跟進市場需求,對肥料創新升級產生了不小的影響,還無法及時推出滿足市場需求的季節性產品。而在上下游產業鏈中,最終遭受損失的“埋單者”還是農民。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于2000年出臺,當時市場比較混亂,市場缺乏公平競爭,急于獲利的廠家不少。假冒偽劣、違規經營等各種現象讓大量元素水溶肥市場深受其害,傷害了農民的利益。工商、質檢、農業等多部門多頭執法,但效果并沒有想象中的好。
近年來,隨著政府加大力度打擊假冒偽劣和整頓市場秩序,市場環境已經大大改善,潛心抓生產、提質量、搞營銷、做品牌的企業已經成為主流。值得一提的是,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登記制度在當時的大背景下發揮了規范了市場生產經營秩序的作用,時至今日已經明顯滯后。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登記管理從登記制走向備案制是大勢所趨,是市場所需要的。
NY 1107-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已于2011年實施,通過備案監管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已經具備了條件。
將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的登記管理由登記制改為備案制,一是將有利于水溶肥生產企業和農資經銷商快速應對市場,及時生產滿足市場需求的水溶肥產品,幫助農民獲得更多的實惠,更好地服務農業。二是將有利于加快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的新產品推廣,壓縮環節,幫助更多農民用好肥,供應更多不同配方的好肥料。三是需要對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的登記管理寬進嚴出,加強監管力度,促進市場良性發展,做好配套措施保障產品效果和農民權益。
乙方:登記證是肥效的保障書
對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登記管理實行登記制仍然是很有必要的,這在積極促進大量元素水溶肥市場良性發展、避免大量元素水溶肥市場走彎路、維護農民和農資經銷商利益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肥料登記證側重效果,必須在說明書上明確說明含有哪些元素,在何種作物上起何作用。這是保障產品效果所采取的有力措施。同時,工商質檢部門負責產品合不合格,至于肥料的施用效果,以及產品特性等環節都需要登記管理。
隨著化肥產能過剩,市場競爭趨于白熱化。水溶肥市場魚龍混雜,坑農害農時有發生。農業供給側改革大潮中,水溶肥產業需要科技創新。但是,當前水溶肥產業創新仍然存在對肥料概念把握不到位、炒概念、研究不深入、延伸肥料功能等現象,假冒偽劣產品時有出現。假使放開登記,農民更是對市場上應接不暇的大量元素水溶肥難辨真假。
就當前而言,在尚未完全樹立中國肥料品牌之前,登記證號是農民放心購買一款大量元素水溶肥的重要依據之一。
據了解,粉劑和水劑為登記類水溶肥產品的主要劑型,登記的顆粒劑較少。設施蔬菜、高經濟價值水果仍是水溶肥最重要的消費領域,占到水溶肥總消費量的89%。大田作物則傾向于使用低端產品。大量元素水溶肥應用上一旦出了問題,種植大戶尤其是經濟作物種植大戶將遭受巨大損失,失去對大量元素水溶肥的信心,進而影響市場發展。
要求大量元素水溶肥登記的好處是可以規范市場,為相關監管部門提供監管依據,從而杜絕假冒偽劣、違規經營等各種現象。而且大量元素水溶肥登記并不復雜。
可是,如果大量元素水溶肥不再登記,只是備案,有可能導致生產工藝不達標的企業大量涌入大量元素水溶肥市場,使得市場秩序混亂,讓農民和農資經銷商蒙受損失。現在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登記雖麻煩點,但還是必須的。 (晨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