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進行的農藥企業延續核準工作進展并不順利。目前已經將資料報送國家發改委核準的企業只有全國應上報企業的四十分之一。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農藥企業延續核準工作已成定局。
據了解,根據國家發改委辦公廳[2005]1191文件要求,2000年以前核準過或取得有效生產許可證和登記證的農藥企業,2006年12月底前必須完成延續核準手續,逾期不能辦理。但據浙江省經貿委醫藥石化行業辦公室主任周土法介紹,在全國1600余家今年必須完成延續核準的企業中,已經將資料報送國家發改委核準的企業只有40余家。而國內農藥產量第二大的浙江省的情況也不樂觀,今年年底前浙江需完成延續核準的企業共有100余家,目前已具備條件并上報國家發改委的只有9家。
記者了解到,導致該項工作進程受阻的原因,除企業的負責人認識還沒有到位,企業遲遲沒有行動,企業對申請程序、資料要求等不甚了解外,主要還由于目前農藥行業動蕩較大。目前有不少農藥企業面臨搬遷改造,影響了申報工作。有的企業正在搬遷,老裝置已經拆除,新裝置正在建設;有個別企業連建設地點都還未落實,資料無法準備;有的雖然在生產,但是搬遷要求和時間已經確定,環保要求也落實不了。而根據目前農藥管理的有關法規,企業的核準或延續核準均要“先建后核”,即在延續核準中企業必須存在,近期國家又對搬遷企業的環保批復權限進行了明確,異地搬遷(含省內搬遷)均應由國家環保總局負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批復。這大大增加了搬遷的難度,延長了搬遷審批程序和時間。
據了解,農藥企業的延續核準管理是國家修訂完善《農藥管理辦法》后新實施的一項業務管理工作,也是國家為加強對農藥生產企業的管理、提升農藥生產企業的素質和水平而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 翁國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