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全面禁用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
//chinaqfs.com 2006-12-20 11:29:31
信息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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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廣東省深圳市農檢站對該市范圍內的主要草莓生產基地和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抽檢時發現,抽檢的14家草莓生產基地、兩家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共73個批次樣品中,平均合格率僅為49.3%。而不合格樣品中竟檢出含有甲胺磷、氧化樂果等高毒農藥。記者從農業部獲悉,從 2007年1月1日起,我國將全面禁止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使用。 ●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 農業部農藥檢定所陶傳江研究員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害蟲、病菌、雜草等有害生物的防治是農業生產的重要環節,是保證農業增產增收的關鍵。農藥的使用是植物保護的重要手段,它具有快速、高效、經濟等特點,迄今為止并在今后一定的時間內,沒有其它手段可以完全代替。然而,絕大多數農藥尤其是化學農藥及其代謝物和雜質,存在著對人、畜、有益生物的毒害及對環境的嚴重損害。 1982年6月5日,農業部、衛生部聯合頒發《農藥安全使用規定》,將85種常用農藥依據毒性綜合評價分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類,并嚴格規定各類農藥的使用范圍。明確指出,高毒農藥不準用于蔬菜、茶葉、果樹、中藥材等作物;高殘留農藥不準在果樹、蔬菜、茶樹、中藥材、煙草、咖啡、胡椒、香茅等作物上使用。我國第一個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是1977年發布的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試行標準,1981年修訂為正式標準。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十五”期間,我國高、劇毒農藥占農藥登記總數的比例明顯下降,由21.8%降至11.8%;環保型劑型的登記比例提高了15個百分點,上升至18.1%;農藥品種結構更趨合理,殺蟲劑產量由占總產量的70%下降至42.2%,除草劑所占比例由18%上升至29.9%,殺菌劑所占比例由9.2%上升至10.9%。從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的蔬菜、水果、茶葉的抽樣檢測結果看,2005年蔬菜、水果、茶葉中農藥殘留的檢測合格率分別達到97.5%、98.7%和98.2%,比2001年分別提高36.3個、8.6個和25.6個百分點。 ●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使用量占農藥總使用量的25%左右 我國將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使用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階段開始撤銷5種高毒農藥產品生產、銷售、使用的有關證書,并開始部分禁用。第一階段使5種高毒農藥的使用比例下降15%。第二階段從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此階段嚴格禁止5種高毒農藥原藥生產企業外的其它企業生產或加工此類產品,并將高毒農藥的使用范圍局限于棉花、小麥、玉米、水稻4種作物。第二階段將再削減20%的使用比例。第三階段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上述5種高毒農藥的使用。 我國現有農藥500多種,每年使用農藥制劑100萬噸左右,其中90%以上是傳統化學農藥,高毒農藥占一半以上,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使用量占農藥總使用量的25%左右,是水稻等7大作物防治20種主要害蟲的當家品種。這5種農藥的主要特點是殺蟲譜廣、速效性好、使用成本低、應用面廣,普遍使用于防治水稻、棉花、小麥和玉米等糧食作物,也有一定數量被違規用于防治蔬菜和果樹害蟲上。這些有機磷類農藥對人體的危害很大,農產品上的農藥殘留會損害人體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消化系統、肝臟、泌尿系統等重要器官和組織。殘留的農藥在人體中長期積累滯留,還會引起許多慢性疾病。 ●我國農藥殘留限量標準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陶傳江強調,2005年以來,我國農產品中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明顯增加,從79種農藥的197種限量標準,增加到136種農藥的478種限量標準。5月29日,日本實施“肯定列表制度”。該制度要求,食品中農業化學品含量不得超過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對于未制訂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過“一律標準”,即0.01毫克/公斤。“肯定列表制度”中僅“暫定限量標準”規定的農藥就有734種,是我國農藥限量標準的5倍多。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法典委員會、美國和歐盟制定的相關標準分別為395種、489種和1176種。 我國現行的《食品衛生法》對104種農藥在糧食、水果、蔬菜、食用油、肉、蛋、水產品等45種食品中規定了允許殘留量,共含291個指標,而國際食品法典對176種農藥在375種食品中規定了2439條農藥最高殘留標準。 我國食品標準與國際接軌的程度也很低,采用國際標準的還不到一半,而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初,英、法、德等國采用的國際標準已達80%,日本更是超過90%。 以我國最大農產品出口市場日本為例,我國與日本能夠對應的標準中,日本有25%的標準嚴于我國標準。在日本列入“一律限量標準”0.01毫克/公斤的農藥內,我國現有的農藥就有74種。我國規定克菌丹在水果中殘留量為15毫克/公斤,馬拉硫磷在蔬菜中的殘留量為8毫克/公斤等指標,超出日本標準幾百倍。 我國現行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中規定的農作物除稻米有少數專用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少數蔬菜農藥殘留限量分葉菜、果菜外,其他同類作物大多使用同一標準。農作物大致上只被籠統地分為糧食、蔬菜、水果等幾大類,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將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中,農作物詳細劃分到具體品種。例如,我國只規定了氰戊菊酯在葉菜中的殘留限量指標為0.5毫克/公斤,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詳細規定了氰戊菊酯在大白菜、芽甘藍、葉球甘藍、羽衣甘藍中的殘留限量指標分別為1、2、3、10毫克/公斤。 毋庸置疑,我國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還有待完善,現行法律法規操作性不強,專項法規太少。另外,當今發達國家都采用危險性評估這一新的科學技術制定標準。但在我國,危險性評估知識的普及程度還很低,從事危險性評估技術力量薄弱,在農藥殘留標準的制訂、修訂中遠沒有全面做到以危險性評估為依據。 ●綠色生物農藥市場占有量僅為3%左右 迄今,我國毒性較小的綠色生物農藥市場占有量僅為3%左右。由于綠色農藥研發投資大、周期長、風險高和回報不確定性等因素,所以大多數企業都愿意生產傳統化學農藥。由于綠色農藥價格高、見效慢、產效期短,農民不愿意使用;由于宣傳不到位,大多數農民對綠色農藥的特點也不夠了解,缺少綜合防治、環境保護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意識和要求。 農業部有關負責人強調,甲胺磷等五種高毒有機磷農藥將在中國全面禁用。為此,農業部推出了一系列高毒農藥替代品種及其實用技術規范。其中菊酯類的三氟氯氰菊酯用于防治小麥蚜蟲、聯苯菊酯防治蔬菜煙粉虱等均在推薦目錄中。低毒替代農藥完全可以承擔病蟲害防治的任務,效果毫不遜色。在高毒農藥禁用日即將到來的時刻,政府相關部門已經做好了各方面的準備,高毒農藥禁用后,相關政策將會被嚴格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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