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農藥產量、出口量、銷售收入和利潤均保持了快速增長,但產品結構不合理、創新能力弱、生產技術水平低、營銷手段落后缺失的局面卻沒有多大改善,與世界農藥大企業的差距也并未縮小
記者日前從中國農藥協會了解到,近年來,我國農藥產量、出口量、銷售收入和利潤均保持了快速增長態勢,但農藥企業“多、小、散、亂”的局面卻沒有多大改善,與世界農藥大企業的差距沒有縮小。
深層次問題阻礙企業做大做強
產業結構不合理。 目前全國農藥生產企業有1821家,其中原藥生產企業503家、制劑加工企業1272家、分裝企業46家。在2005年統計的723家規模以上企業中,品種和產量都是以殺蟲劑和除草劑為主,殺菌劑相對較少,絕大多數品種為市場較為成熟、技術要求相對較低的仿制品種,創制品種市場化進程緩慢。另外,同品種生產企業數量眾多,產能過剩。
缺乏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2003年以來,通過提高新企業準入條件、延續核準、清理整頓生產批準證書等措施,一批落后企業被淘汰。但農藥企業多、小、散、亂的問題仍未根本解決,農藥行業仍沒有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龍頭企業。2005年底,國內獲得有效農藥生產許可證和農藥生產批準證書的生產企業,銷售額超過10億元的僅有4家企業,其中最多也僅20億元左右。相比之下,2005年世界農藥銷售排名前6位的企業中,銷售額最小的美國杜邦公司也已達到23億美元。
技術創新能力弱。“十五”期間,國家實施了科技攻關計劃重大項目“新農藥創制研究與產業化關鍵技術開發”,實現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農藥品種零的突破,21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制品種取得了農藥登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藥科研開發水平還存在較大的差距,每個創制品種投入的資金量僅為發達國家的1%~2%。2005年,農藥工業整體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不到1%,僅有個別企業達到2%以上,而同期部分跨國農藥集團的這一比重高達10%以上。當前,國外農藥生產已實現了高度自動化,產品收率高,質量穩定。而國內大多數企業操作控制主要還是采用就地控制或手動調控,致使農藥原藥收率平均比國外低10%左右,含量低10%~25%。
高消耗與重污染突出。國內大部分農藥原藥生產能耗較大,環境污染嚴重,附加值較低,生產過程中未反應的原材料和副產物回收率很低;大部分原藥生產企業規模小,環保裝置運行不正常或根本不運行;絕大部分農藥加工企業沒有“三廢”處理裝置。我國農藥劑型主要是乳油、可濕粉和顆粒劑,水基化劑型少,農藥使用缺乏科學性,使得大量有機溶劑和添加劑隨著農藥施用進入自然環境,污染較為嚴重。此外農藥包裝物(塑料瓶、袋)基本沒有回收,也對環境和人身安全造成了危害。
營銷和管理落后。國外農藥生產企業十分重視市場的變化,在主要市場均有派駐機構,聘用熟悉本地情況、具有化工和植保經驗的專業人員進行推銷,到農村作田間試驗和指導用藥,召開現場推廣會,及時收集反饋信息,進行農藥劑型、使用方法甚至施藥器械的改進。而國內企業目前在農藥生產、銷售和使用上相互脫節的現象還很嚴重,同一個品種的推廣速度往往落后于外國公司。雖然我國農藥的出口額較大,但絕大部分產品是以原藥形式進入國際市場的。如我國大量出口的草甘膦,是經過國外公司進一步加工成制劑或打上其標簽后,才以農藥身份進入發達國家市場的。
集約化規模化是必由之路
造成農藥企業結構不合理的原因,除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研發力量薄弱、企業準入門檻低及環保不受重視等現實問題外,一些歷史原因則給國內農藥企業做大做強留下了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
計劃經濟年代造成的產業布局不合理現象延續至今。計劃經濟年代政府指定布局的做法,使大批農藥企業應運而生,除新疆、西藏、青海等西部省區外,其他省份省會及大城市均有數家原藥生產企業,制劑生產企業更是遍地開花。上世紀70年代末全國農藥企業達200家以上,改革開放以后,國有、集體、民營企業一起進軍農藥行業,短短20多年間原藥生產企業已達500多家,加工及分裝企業達1300余家。
發展水平低和地區發展不平衡,造成農藥企業數量多、規模小。長期以來,農藥工業發展是建立在農業低收入基礎上的,農民既對農藥價格承受能力有限,也對農藥這種需要較高應用技術水平的產品認知嚴重匱乏,生產企業很難在這種市場氛圍下做大做強。特別是在某些經濟欠發達地區,農藥企業是當地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地方政府對其在環保、市場方面給予過度袒護,造成企業競爭不公平,許多小企業很難在競爭中被淘汰。因此,國內農藥企業要做大就變得難上加難。
小農經濟思維方式,阻礙了農藥企業規模化、集團化。長期以來,小農思想在國內農藥行業表現得尤為突出,企業大多抱著“寧當雞頭,不做鳳尾”的心態,缺乏合作精神。小企業寧愿微利也不愿被大企業兼并,而大中型企業間、不同省份的企業也難以實現聯合重組,嚴重阻礙了農藥企業的集約化和規模化。
如何優化農藥企業結構、做大做強?農藥行業的專家們提出:其一,政府要為農藥企業做大做強創造良好的氛圍,逐步建立以技術、經濟手段為主,行政手段為輔的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行業管理機制。國家應通過制定技術標準、提高技術門檻等辦法來提高企業準入門檻,健全淘汰機制。通過建立一系列行業管理規范,加強對農藥銷售與使用環節的管理。其二,農藥企業應盡快適應發展潮流,走聯合、重組之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向集約化、規模化發展。我國農藥行業過去進行過集團化、規模化嘗試,其中大多數獲得了成功,企業實力由此大大增強,競爭力得到不斷提升。因此,集約化、規模化是農藥企業做大做強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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