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于國內有些農藥產品沒有原藥登記或暫時沒有獲得農藥生產批準證書,加工企業無法提供原藥來源證明,國家發改委2006年第39號公告公布的一批《可暫不提供原藥來源證明的產品目錄》,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分析了目錄,認為可暫不提供原藥來源證明的農藥產品有六類。 一、植物源農藥
該種類農藥是以植物(根、莖、葉或種子)用溶劑或水萃取,經過濾、配制成為制劑,個別企業銷售母液。這一類產品有苦參堿、藜蘆堿、馬前子堿、苦豆子總堿、辣椒堿、煙堿、魚藤酮、川楝素、苦皮藤素、松脂合劑、馬錢堿、小檗堿、茶皂素、茴蒿素、百部堿、蓖麻油酸和玉米素。
二、多糖類
此類產品是以蝦、蟹外殼或蘑菇等水解產物直接配制得到制劑,這一類產品有甲殼素、寡聚糖和多聚糖。
以上兩類產品為提取或濃縮而成,一般沒有母液或原藥銷售。企業上報此類產品如不能提供原藥來源證明,則視為原藥生產企業,按原藥生產企業要求提供相應的申報資料,省級管理部門按原藥生產企業進行考核;外購上述原料加工農藥產品的,需提供符合原藥來源證明格式要求的原料來源證明,省級管理部門可按農藥加工企業進行考核。
三、病毒及病菌類
該類產品是通過昆蟲飼養、接種病毒、蟲體粉碎、分離配制而得到的制劑或通過培養基發酵產生菌株,再經過分離配制而得到的制劑。這一類產品有苜蓿銀紋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甜菜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松毛蟲質型多角體病毒、草原毛蟲核多角體病毒、小菜蛾顆粒體病毒、斜紋夜蛾核型獨角體病毒、油桐尺蠖核型多角體病毒、茶尺蠖核型多角體病毒、熒光假單胞桿菌、地衣芽孢桿菌、球形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蠟質芽孢桿菌、多粘類芽孢桿菌、類產堿假單胞菌和菇類蛋白。
以上產品為病毒代謝農藥或生物活體農藥,一般沒有母液或原藥銷售。企業上報此類產品如不能提供原藥來源證明,則視為原藥生產企業,按原藥生產企業要求提供相應的申報資料,省級管理部門按原藥生產企業進行考核;外購上述原料加工農藥產品的,需提供符合原藥來源證明格式要求的原料來源證明,省級管理部門可按農藥加工企業進行考核。
四、目前沒有原藥登記或原藥生產批準證書的品種
由于各種歷史原因,有的品種沒有獲得原藥登記或原藥生產批準證書。這部分品種是代森銨、殺蟲雙、菌毒清、福美胂、福美甲胂、葉枯唑、琥膠肥酸銅、琥珀酸銅、植病靈、抑芽丹和農抗120。
上述品種目前有制劑登記,加工企業應提供相應制劑生產企業符合證明格式要求的證明,否則應視為原藥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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