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抑制當前化肥市場價格急劇上漲的勢頭,保障春耕生產,省物價局昨下發緊急通知,嚴格加強化肥價格監管。
由于災后恢復生產需要用肥,今年春耕期間化肥的需求量比去年略有增加。為保障市場供應,通知要求,各地區、部門要切實落實促進化肥生產流通的各項價格優惠政策;春耕期間生產的化肥應首先滿足本省的用肥需要;政府規定的指導價格一律不得突破。
目前,國家和省管尿素出廠價格不作調整,基準出廠價每噸1500元,生產企業可在15%的幅度內向上浮動,下浮不限;氯化銨基準出廠價每噸800元,可上浮15%,下浮不限;磷酸二銨基準出廠價每噸3730元,可上浮10%,下浮不限。此外,所有化肥從出廠到零售環節順加的綜合差率原則上不得超過7%,正常合理運雜費另加。
對未列入價格管理的復混肥料(復合肥)、磷酸一銨等肥種的出廠價格,要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即生產企業擬提高出廠價格時,要在提價前10個工作日申報。對不執行政府指導價、不執行規定綜合差率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將堅決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