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平抑化肥價格,今年4月國家再次出臺文件,繼續對化肥生產用電和天然氣實行價格優惠,對化肥鐵路運輸實行優惠運價并免征鐵路建設基金。化肥生產企業不得用政府給予的價格優惠生產化肥以外的產品。
這些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稅收優惠。據了解,2005年化肥行業免征增值稅46億元,其中氮肥35.5億元,磷肥4.3億元,鉀肥0.4億元,復混肥4.8億元。二是原料優惠。主要包括大型化肥企業所用天然氣享受國家計劃內價格。2006年國家適當提高一檔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將化肥用氣出廠價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100元。據了解,目前價格是每千立方米900~1000元,僅相當于市場價的一半。三是電價優惠,拿湖北宜昌為例,當地中小化肥企業的電價為0.29元/千瓦時,遠遠低于0.43元/千瓦時的均價標準。其他省份也同樣如此。綜合來看,花費電價平均低于其他工業0.15元/千瓦時。從目前的用電量來核算,化肥行業每年享受著國家80億元的電力優惠,對此,供電部門也叫苦不迭。四是鐵路運輸優惠。化肥鐵路運輸執行2號特殊優惠價格,每千公里費用在每噸25~30元,免征鐵路建設基金,而普通固體化工品運價約為每千公里費用每噸100~110元,如此的優惠運價加上免征的鐵路建設基金,據統計,全化肥行業享受了總計近50億元的超額優惠。
從以上數據來看,國家每年用在各項優惠政策上的費用是巨大的。而這些優惠政策帶來的又是怎樣的結果呢?
首先是政策難以落實到位,有的成為相關部門的變相權力。據有關化肥企業講,目前氣頭尿素的計劃內天然氣很難有保障。四川等省天然氣管理部門明確提出,尿素企業的計劃內用氣每年要削減20%。而且優惠鐵路運輸十分緊張,許多企業為了如期拿到優惠車皮,不得不另外花一筆錢。
其次是優惠政策帶來不公平競爭。陜西農科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長張科成說:“目前并不是所有的化肥生產企業都享受了同等的優惠政策,因此生產成本也不一樣,從而人為地帶來不公平,對大家的積極性是一種打擊。”
再次,優惠電價的管理很成問題。據湖北省宜昌供電公司相關負責人說:“多賣1度電,多賠1毛錢。”另外,據電力部門反映,一些較大的化肥企業為享受優惠電價政策,仍然有其變通對策:一旦年生產規模要超出15萬噸或30萬噸化肥產量上限,馬上“化整為零”。再就是化肥產品與其中間附屬產品難以分辨,難以分開計量,從而導致管理困難,使國家的優惠政策不一定用到想用的地方。
最后,優惠政策帶來浪費,目前表現最明顯的就是迂回運輸。縱觀全國市場,幾乎在任何一個市場,我們都能看到全國所有品牌的化肥,這在復合肥產品上表現得最為明顯。湖北新洋豐肥業公司董事長楊才斌說:“目前有很多復合肥企業從原料產地把氮、磷、鉀各種原料產品買回去,二次加工后再賣到原料產地。此外,湖北的復合肥賣到江蘇,江蘇同樣的復合肥又想方設法進入湖北。化肥并不是高科技產品,而是體積很大的大宗產品,這種產品有其固有的銷售半徑,而現在大家之所以這樣不計成本地‘買全國賣全國’,就是因為運價便宜,從而帶來國家運輸資源的極大浪費,也使鐵路運輸緊張的局勢一直難以得到根本性的緩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