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外經貿局、省直有關企業:
根據商務部公告2008年第81號《關于2009年化肥關稅配額進口總量、分配原則和申請程序的公告》的要求,現將2009年化肥進口關稅配額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企業應按《關于2009年化肥關稅配額進口總量、分配原則和申請程序的公告》的要求提供申請材料。
二、各市外經貿局按照《公告》的要求對當地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于2008年11月5日前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及相關材料一式三份報送省外經貿廳(貿發處)。省屬企業可以直接報送申請材料。
三、《關于2009年化肥關稅配額進口總量、分配原則和申請程序的公告》可以登陸商務部網站或山東國際商務網(進口專題)查詢。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