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表示,將盡快制定和發布《化肥工業發展規劃》和《農藥工業發展規劃》,預計于2008年12月底或2009年1月初完成。
工業和信息化部12月24日消息,國務院機構改革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業司承擔化肥、農藥行業的管理工作,根據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及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的要求,為保障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力度,原材料工業司積極開展了化肥、農藥行業的管理工作。
一是盡快制定和發布《化肥工業發展規劃》和《農藥工業發展規劃》,預計于2008年12月底或2009年1月初完成。
二是保障化肥農藥生產與供應,促進化肥農藥行業健康發展。加強對化肥農藥生產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情況的監測,加強監督檢查,配合做好查處假冒偽劣化肥農藥。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生產流通中的困難和問題,研究有利于化肥農藥行業健康持續發展的政策,根據國內外市場變化情況,提出及時調整關稅、出口退稅率,擴大淡儲規模,加快價格體制改革等政策建議。
三是組織研究實施化肥農藥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專項。加大氮肥企業原料和動力結構調整力度,采用先進技術和裝備進行節能、降耗、減排技術改造。加快磷鉀肥基地建設,提高中低品位磷礦的開發利用,提高產業集中度。繼續削減高毒、高殘留農藥品種,發展高效、低毒、低殘留、環境相容性好的品種。發展除草劑新品種、水果蔬菜用的新型殺菌劑、殺線蟲劑和病毒抑制劑等。
四是加強農藥行政許可管理,開展農藥企業核準、延續核準、頒(換)發農藥產品批準證書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頒(換)發農藥產品批準證書(第八批)(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原[2008]第9號)、2008年農藥企業核準(第三批)(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原[2008]第10號)、2008年農藥企業延續核準(第二批)(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原[2008]第16號)等。將繼續按照《行政許可法》和《農藥管理條例》及《農藥生產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令第23號)的要求,繼續做好農藥企業核準、延續核準、頒(換)發農藥產品批準證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