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耕用肥時節,3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做好當前春耕化肥供應工作的通知》,對保障春耕化肥供應進行了部署。與往年不同,今年對春耕化肥供應的部署除了強調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協調各部門保障外,還布置了加大化肥市場監管力度和對化肥進出口、淡儲的調控。
業內人士認為,春耕前后發一則督促化肥生產、流通的通知,幾年來已經成為慣例。但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鐵道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以及供銷總社日前聯合發布通知,則較以往參與部門更多,多部門聯手的氣勢更強。而《通知》較以往的要求更加全面,可看作是對“國六條”的具體實施措施。
《通知》要求,在春耕備肥用肥旺季,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要全力保證化肥企業生產用天然氣的供應。鐵路、交通部門要繼續加強化肥運輸的組織和調度,保證化肥及生產原料的運輸需要。中國中化集團公司和中國農業生產資料集團公司要充分調動庫存,做好國內鉀肥供應。通知還要求,有關部門和企業要落實扶持化肥生產、流通的各項政策。對化肥生產、經營和進口按現行規定繼續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今年的《通知》除了繼續強調上下協調、執行國家對化肥生產流通的優惠政策、保障化肥生產外,與往年的不同之處在于——
一是《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要加強金融服務,提高審貸效率,加大信貸資源調劑力度,對經營和信用狀況良好的化肥生產流通企業要積極提供信貸支持。
二是提出嚴格控制春耕用肥旺季化肥出口,繼續執行已經公布的2009年關稅方案。并要求有關區域化肥淡儲承儲企業要積極安排淡儲尿素出庫,積極執行3月5日發展改革委與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部分省區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提前投放市場的通知》,滿足農民購肥需要。
三是提出繼續加大對假冒偽劣化肥的打擊力度,強化生產源頭監管,深入開展化肥區域性質量問題的集中整治,重點打擊采取虛標含量、偷換養分等手段制售假冒偽劣復合肥等違法行為。并要求嚴厲打擊化肥走私出口,切實控制資源外流。重點查處化肥經銷者壟斷市場、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串通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