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丁硫磷有望重新取得登記!如果不出意外,天津農藥廠將在12月初率先拿到登記證,成為國內首家可以繼續生產特丁硫磷的廠家。
一年前,特丁硫磷被農業部全面取消登記。令人意外的是,在今年的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第八屆第五次全體會議上(下簡稱第八屆五次登記會),又奇跡般地通過審批。擁有10億元銷售市場的特丁硫磷,是生是死,已不單純是個專業問題,其背后清晰可見利益相關企業、監管部門相互博弈的影子。
特丁硫磷死而復生
“特丁硫磷的成功研發,是件了不起的事。”曾經參與該藥篩選和田間試驗的高級農藝師、廣州糖業研究所所長助理安玉興博士回憶說,在上世紀90年代初,無論甘蔗地還是花生地,地下害蟲都非常猖狂,但當時殺蟲劑寥寥無幾,效果好的更少。
為解決殺蟲難題,不少廠家開始研發相應的農藥產品,最終天津農藥廠(現名天津農藥股份有限公司)率先開發出特丁硫磷。藥效好,在土壤中分解快,在植物內殘留少:三個亮點,使該藥迅速得到客戶認可,并于上世紀90年代后期全面推開。
對于農民來說,特丁硫磷另一大賣點就是價格低廉。遂溪縣北坡鎮蔗農鄧馬養說,自從有了特丁硫磷,他種甘蔗輕松了很多。而他身邊的農戶,幾乎從沒停止過使用特丁硫磷。在廣西南寧等甘蔗主栽區,“物美價廉”一直是當地農戶對它的美稱。
但是,特丁硫磷畢竟是高毒農藥,其弊端也在使用過程中慢慢顯現。其中一個致命弱點就是對使用者不安全。大宇農化有限公司周老板向記者透露,在廣東最大甘蔗種植地遂溪,每年都有蔗農為此付出代價,中毒輕者嘔吐、頭暈,重者喪命(詳見《南方農村報》4月14日第1版報道)。頻頻出事,迫農業部不得不對其重新審視,并于2002年下發封殺令,2004年6月之后禁止其在甘蔗上使用,2008年全面撤消其登記。
之后的一年里,圍繞著特丁硫磷是否應該保留,廠家、專家與監管部門展開了激烈爭論。
安玉興是首位反對保留此藥的專家。他推翻了10多年前對該藥的評價,“一個藥,如果不能做到對使用者安全,就不算好藥。”
而在去年的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第八屆四次登記會上,與會專家一致認為該產品劇毒,使用時易造成人畜中毒,將其拒之登記門外。
面對主打產品被取消登記,廠家不能坐以待斃。天津農藥廠(以下簡稱天農)銷售處張處長介紹,在過去的幾年里,天農一直努力完善特丁硫磷在環境毒理、殘留方面的試驗,為了降低毒性,他們對藥劑進行了技術改良。此舉的目的只有一個:向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證明,特丁硫磷中毒事件不能完全歸咎于藥物本身,更多是使用者方法不當或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所致,希望保留該產品的登記生產資格。
廣東省農藥檢定所綜合科科長李暢方也認為,應該用發展的眼光看待特丁硫磷重新登記問題,畢竟研發一個殺蟲效果好的農藥不容易。李認為,評估一個農藥優劣要多方面考量,安全性、環境友好、殘留是最重要的考察對象,“一旦這些問題可以解決,就應該允許登記。”
而從防蟲害暴發的角度看,保留少數骨干企業的生產和出口,既有利于企業產品結構調整,滿足國際市場需要,同時也可作為國內一旦發生重大災情的應急。基于上述考慮,在今年的第八屆五次登記會上,5%特丁硫磷奇跡般地通過評審。不出意外,天農兩年來為獲得重新登記付出的努力將瓜熟蒂落,在12月初,會率先拿到登記證,成為首家可以繼續生產特丁硫磷的廠家。
重新登記的利益推手
特丁硫磷應否重新取得登記,不只是專業問題,其背后更有著巨大的利益爭奪。遂溪縣一農資店老板阿梳向記者剖析這個龐大的市場時,壓抑不住內心的喜悅。他說,10多年來,特丁硫磷一直是他賺錢的利器。他從1996年涉足特丁硫磷銷售,銷量從開始的10多噸/年,發展到2000年時,已達1000多噸/年。該藥被禁止在甘蔗上使用后,銷量仍可維持在五六百噸/年。在銷售高峰期,他每年從中獲利可達100多萬元。而在粵西甘蔗主產區,擁有阿梳這樣經營規模的經銷商,不下10個。
對于生產廠家而言,南方地區800多萬畝的甘蔗用藥市場只是一小部分,他們瞄準的是全國7000多萬畝花生的用藥需求。“這背后是10億多元的市場容量,”一位農資界人士分析,這足以驅使包括天農在內的全國9家有證生產廠家,通過各種努力,爭取特丁硫磷重新取得登記,“包括進行技術改良,關系公關。”
天農的張處長坦言:為了特丁硫磷能夠重新登記,天農重新進行了兩年三地試驗,并在制劑改良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以生產出安全性能更好的產品,把高毒原藥變成中等毒產品。
不過,特丁硫磷重新取得登記的消息對于已經投下血本,研究出替代品的廠家來說,無疑是個噩耗。湛江甘豐農藥廠早在幾年前就已經研發出可替代特丁硫磷的殺單·毒死蜱(蔗來莖)產品,但因效果、價格都沒有優勢,所以一直處于競爭下風。該廠負責人楊俊賢說,好不容易盼到特丁硫磷被全面禁止,現在又傳出重新登記的消息,真讓人難受。楊認為,在國家著力推動高毒農藥逐步替代項目的背景下,允許特丁硫磷重新登記,實際上是在扼殺低毒產品的市場,使得其難以起到替代作用。
監管可學發達國家
8月27日,農業部官方網正式發布了第八屆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紀要,紀要中明確規定:考慮到目前農業生產中防治地下害蟲的實際需要,同意保留特丁硫磷品種登記,但限制在華北等花生主栽區使用。
登記已勢不可擋,關鍵是如何做好該產品的監管。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南方各地的監管部門對此頗為憂慮。恩平農業局一位負責人說,盡管特丁硫磷被規定只能在華北花生主栽區使用,但在利益驅使下,無論是廠家還是銷售商,都會突破防線,把貨銷出華北,進入甘蔗產區。這樣就不可避免有中毒事故發生,而此類事件一旦發生,農業監管部門難辭其咎。
遂溪工商局一位負責人也表示監管壓力很大,“因為只要允許生產,假的特丁硫磷必定泛濫市場。”該負責人說,在廣東陸豐、電白、廉江,廣西的博白、貴港等地,曾相繼發現地下工廠貼牌生產特丁硫磷。“其銷售網絡單靠監管很難清除,唯一的辦法就是全面禁止特丁硫磷生產。”
“特丁硫磷重新取得登記,我國不是首創,”李暢方認為,美國允許特丁硫磷在玉米上重新登記使用,目前已過去5年多,從未發生過中毒事故。
美國農業部農業研究服務中心陳建熾博士介紹,在美國,環保局規定一個產品登記15年后,要進行再登記,以符合不斷發展的新要求,進而減少農藥的危害。“特丁硫磷只是其中一個符合重新登記的例子。”
他說,環保局不僅對農藥標簽進行嚴格管理,也對農藥施用者進行嚴格培訓。只有獲得使用許可證的專業人士,才有施藥的資格。這就使特丁硫磷因使用不當出現中毒的可能性很低。此外,就是規模化用藥,也可借助封閉裝載系統來減少人與藥的接觸機會。
而這一切,之所以能順利執行,得益于兩部完善的法律——《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殺鼠劑法》和《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陳建熾說,法律嚴格要求農藥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按規行事,否則會受到包括坐牢在內的懲罰。
“我們顯然很難做到,”農業部農藥檢定所副所長、高級農藝師顧寶根在接受采訪時坦言,我國農藥管理領域還沒有完善的法律,也缺少嚴格的管理。至于對農戶培訓,在7億多農業人口的大國,更不可能完全照搬美國模式。
不過(guo),在銷(xiao)售檔案、跟蹤管(guan)理(li)等(deng)方面可(ke)以借(jie)鑒。顧寶根(gen)稱(cheng),為安全起見,國家將(jiang)從生(sheng)產(chan)(chan)源(yuan)頭進行狠抓:由工(gong)信部(bu)、農業部(bu),加強(qiang)特丁(ding)硫磷生(sheng)產(chan)(chan)準入管(guan)理(li),壓縮(suo)生(sheng)產(chan)(chan)企業數量;建(jian)立產(chan)(chan)品(pin)銷(xiao)售可(ke)追溯機制(如產(chan)(chan)品(pin)編碼法,跟蹤產(chan)(chan)品(pin)銷(xiao)售去向);企業須作出風(feng)險(xian)管(guan)理(li)承諾,應有可(ke)行的賠償措施等(deng)等(d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