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此前,個人不具備化肥經銷資質,而且化肥跨省區銷售也有所限制。那么,在受全球經濟危機影響,化肥行業產能過剩日益凸顯的情況下,近來國務院出臺新政策放開化肥經營限制,這將會給整個化肥行業帶來哪些影響?民間資本是否能敲開化肥經銷之門?化肥連鎖經營能否破除地方保護主義呢?
近日,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放開化肥經營限制,允許具備條件的各種所有制及組織類型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進入化肥流通領域。
民間資本的門不好開
“終于能正正當當地做生意了。”9月20日,當《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打通馬尚的電話時,他正在準備申請化肥經銷資質的相關材料,待工商局上班就馬上去申請。
從2005年開始,馬尚就在河北省衡水市的一個下屬縣做起了化肥經銷行當。由于營業執照上只有五金,馬尚只能偷偷摸摸地賣,一聽到要檢查的消息就馬上把化肥藏起來,盡管如此,沒收、罰款還會時不時地找上馬尚。
“不是我不想辦,是根本就辦不下來。”馬尚說。而一些有辦法的同行靠租借供銷社的營業執照來躲避罰款,當然,繳納一部分租借費用是難免的。《決定》的出臺,為正在從事化肥經營的民企和個體工商戶正了名。
“其實,按照規劃,化肥經營企業的松綁在2007年左右就應該出臺了。之所以選擇在此時出臺就是為了提振市場信心,促進化肥行業發展。”東方艾格化肥行業分析師徐洪志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說。
面對這樣的利好消息,馬尚已經準備把生意不好的五金店關掉,開始專門經營化肥。“按照新政策,不久的將來將會有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化肥流通領域,化肥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先來有、后來無,盡早占據一部分市場是非常必要的。”他說。
馬尚還指出,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化肥經銷商們肯定會更加注重服務水平和產品質量,這對農民也是一件好事。
相對于馬尚的樂觀,更多的業內人士持有的是謹慎態度。“此時出臺對低迷的化肥市場意義不大。經營化肥需要的前期資金比較多,價格也沒有走高的趨勢,現在敢進入化肥流通領域的單位或個人恐怕不多。”國都證券化肥行業分析師徐文峰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徐文峰指出,去年化肥原材料價格經歷了一個暴漲,硫磺從500元/噸一下飆升至6000元/噸,氯化鉀也由1720元/噸漲到5200元/噸。雖然現在原材料成本已經降下來了,但現在企業庫存的化肥大多是高成本下生產出來的,留給經銷商的利潤空間已經很小了,高投入換來的只能是蠅頭小利。
亦有報道稱,《決定》的出臺,短期內對化肥的實際消費群體而言,影響不大。和以往相比,價格也不會差別太大,畢竟放開的只是對化肥經營的限制而非生產的限制。化肥的供需狀況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得到根本性的扭轉。再加上化肥是個需要高專業素質的行業,現在即使放開經銷,也不一定有大量企業急劇涌入。
徐洪志也認為,該政策是一個長期看好的政策,由于基本面不好,短期內效果恐難顯現。
連鎖經營尚須時日
在《決定》中,同樣吸引人眼球的還有鼓勵連鎖集約經營,堅決破除地方保護主義。
安徽昊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銷售經理賈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在《規定》尚未出臺前,國家禁止化肥的跨省區銷售。盡管也有一些生產企業在生產區外布點銷售化肥,但畢竟是少數,銷量也有限。此次文件的頒發,實際上也就是打破了原來化肥不得跨省銷售的禁令。長期來看,為生產企業今后更深層次地介入到化肥領域打下了基礎。隨著土地使用權流轉規模的進一步規范和擴大,土地耕作集中化將進一步加強,這也將有利于開展化肥等農資產品的連鎖集中經營。
一位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研究院專家也表示,農資超市的商品實行統一采購、配送、驗收,在很大程度上杜絕了假冒偽劣商品進入農村市場,維護了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同時,農村連鎖超市亦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在化肥行業不景氣的現在,由規模較大的化肥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通過兼并整合實現化肥銷售的集中連鎖經營,將為整個行業發展帶來生機。
但在徐洪志看來,實現跨省區銷售并不容易。“目前看來,化肥市場的區域性很明顯,帶有很濃重的地方政府的色彩。化肥要想進入外省區市場,需要得到該地方政府政策和資金上的支持。在這種情況下搞連鎖很難取得很大的成效。”
“化肥的利潤已經很低,有的甚至在虧本銷售。在這個時期,恐怕很難有企業去做跨省區銷售。開一家、賠一家,誰也承受不起。而且化肥的運輸成本越來越高,把內蒙古生產的化肥運到黑龍江去賣,根本沒有價格優勢。”徐文峰說。
易貿資訊分析師張伶俐也提醒說,化肥生產企業更深層次地介入到化肥經營中去仍須時間。因為要在生產地以外新建銷售渠道尚須時日,在生產地外布點銷售化肥也需要一定的資金投入。因此,企業在積極投入到化肥經營中的時候需要慎重決策。
市場監管亦是難題
在化肥市場上,假冒偽劣現象備受詬病。在放開流通領域之后,如何監管也將是化肥市場的一道難題。
“化肥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它不僅關系著農民切身利益的特殊商品,而且有品質不易辨別、施用效果滯后顯現等特點。化肥很難在當時就能檢測出是否屬于假冒偽劣產品,只有等到農民把化肥施到田里,顯現出效力之后,才能判斷。但這個時候再去采取措施已經為時甚晚,沒有什么意義了。”徐洪志說。
這一問題在《決定》中也有所體現。《決定》中規定,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化肥經營放開后的市場監管工作,并明確了農業部門、質檢部門、工商部門、海關系統的責任與分工。通過多個部門的監管,為化肥流通領域編織了一張大網,讓假冒偽劣化肥沒有藏身之地。
但是,中華商務網的一篇報道指出,在一些地區和部門,往往正是這種“多頭管理”模式看似嚴密,卻不可能做到責、權、利明確。這種“多頭管理”模式,眼花繚亂的收費項目和多個管理部門重復檢查,造成了企業負擔重、無所適從的狀況。多頭管理容易滋生“以權謀私”的土壤,有收費、罰款的項目,各部門爭著去做,一旦出現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卻推來推去,互相推卸責任。
該報道建議,加強化肥流通領域監管,能否參照現已完成的深圳市機構改革經驗。深圳市機構改革的特點之一是推行“大部制”。為解決政府內部存在的部門職責交叉、多頭管理等問題,不應該或不需要由政府承擔的事項,堅決取消或轉移出去,一件事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等。建立決策、執行、監督3種權力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如對食品安全方面,市場監管局一個部門就管了原來工商、質監、衛生3個部門的事。這樣做進一步增強了服務功能,削弱了利益功能;減少了腐敗產生的可能;降低了公共管理的成本。
而徐洪志的建議則是,在加強流通環節監管的同時,還必須加大對生產環節的監管,從源頭抓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