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a)改(gai)委表(biao)示,將統籌考慮、綜合平衡(heng)促進農產品價格(ge)合理上漲、保障農業(ye)增(zeng)產增(zeng)收(shou)與保障城市低收(shou)入群體生活水平的關系,做好以(yi)下工作:
一是繼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格,充分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引導農民努力擴大糧食種植面積.
二是安排好春耕生產,加強化肥價格監管,認真落實化肥淡季儲備政策,確保春耕用肥需要
,努力穩定化肥價格.
三是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減免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完善產銷銜接機制,支持農超對接,
減少流通環節.切實降低集貿市場和超市的攤位費和入場費.
四是建立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勾的聯動機制,保障好低收入群體和高校家
庭(ting)經(jing)濟困難學生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