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業部《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把好登記肥料產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適宜性關,積極引導和推進肥料企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不斷提高肥料企業的生產規模和管理水平,從源頭上抓好肥料產品質量。
一、嚴格對登記管理產品登記發證前的企業考核。按照2009年6月份“全省肥料登記管理工作會議”確定的企業考核人員專業、職稱及人數要求,組成企業企業考核小組進行現場考核。考核時要啟動生產線,按工藝查看設備運行、生產情況,并能生產出外觀合格產品;現場考核化驗員的具體操作過程,查驗試生產期間有關項目的檢驗記錄。
二、做好申報登記產品的質量檢測。用于產品檢驗的樣品,必須是申報產品登記企業試生產的產品,禁止做小樣或通過非正常途徑取得的樣品。一是國家登記的產品(包括不合格產品的二次抽檢),企業達到基本通過或通過的,考核組現場抽樣或威海市土肥站進行現場抽樣、封樣,填寫取樣單。二是樣品提交,企業考核達到基本通過或通過的,方可送檢省登記產品的樣品,送樣時出具《企業考核表》。三是鼓勵企業建立健全自己的產品檢測體系,確不能檢測的項目,可以委托通過計量認證、具有相關資質的檢驗機構代為檢驗,并簽訂委托檢驗協議。
三、嚴格登記產品申報資料的審核,做到申報資料的真實、有效。企業在申報登記材料時,必須提交委托檢驗協議、被委托單位的計量認證書、涉檢項目認證一覽表,通過計量認證的檢驗機構出具的該產品主要生產原料的NPK、有機質、重金屬、有害生物等項目的檢測報告(報告有效期為6個月)。用工業生產廢棄物做原料的,還須提交生產原料中養分(主要指NPK)來源過程的書面材料。加強標簽式樣的審核,努力克服登記產品標準標識混亂問題,肥料名稱一律使用產品通用名稱,規范的養分含量標識為:總養分(N+P2O5+K2O)≥%,配合式標在下一行或百分號之后。不能只標總養分,或使用漢字氮、磷、鉀代替N+P2O5+K2O;含氯產品要以漢字分別標注含氯(高氯)、含氯(中氯)、含氯(低氯),標識上的生產地址要與企業考核地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