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出《關于改革化肥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宣布取消實施多年的化肥價格管制。《通知》中指出:自2009年1月25日起,國產化肥出廠價、進口化肥(鉀肥除外)的港口的交貨價,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同時,取消提價申報、調價備案、最高限價以及流通環節價格差率控制等各項臨時價格干預。
六國化工(600470,SH)證券事務代表劉磊表示,目前化肥生產企業普遍處于供過于求的困難時期,'短期內難以感受上述政策利好。'
劉磊還表示,化肥生產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往往只在化肥價格急跌時期實施,難助化肥價格市場化機制的穩定形成。
摩根士丹利在《通知》出臺后研究指出,化肥價格管制取消是'政府采取正面步驟、改善肥料行業結構'的一步,'為本土生產商提供保護毛利的空間。'
不過,分析認為,化肥價格管制取消政策實質影響將有限。一方面是因為以往實行的化肥限價政策并未得到真正執行,除開政府密切關注化肥產品與企業意外,多數企業仍能通過漲價消化成本壓力;其次,化肥企業現在處境皆面臨嚴重的供大于求問題,經濟大環境不行也迫使整個化肥行業陷入疲軟。
據了解,自2008年春耕化肥供應開始,政府即對六國化工產品之一的磷酸二銨實行最高限價,出廠限價為4100元/噸。劉磊表示,2008年上半年化肥限價在成本持續上升之際對企業利潤產生了一定影響,而9月后企業產品出廠價格甚至低于政府限價1000元/噸以上,'此時價格管制已經沒有意義。'
上述具體《通知》的出臺被認為是對一月前國務院常務會議決策的具體落實。2008年12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鑒于國內化肥'供需總量基本平衡',應'加快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化肥價格形成機制,適時將所有化肥出廠價格及除鉀肥以外的一般貿易進口化肥港口的交貨價格,由政府指導價改為市場調節價'。
2008年下半年至今,國內外化肥價格全面回落以及國內氮肥和磷肥的產能過剩、生產陷入虧損是再度取消政府限價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