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保持產業平穩運行。落實國家擴大內需、振興重點產業和糧食增產等綜合措施,拉動石化產品消費。加強進出口監管,完善能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二要提高農資保障能力。調整化肥農藥生產結構,優化資源配置,降低成本,增加供給。完善化肥淡儲制度,加強農用柴油供應網絡建設。
三要統籌重大項目布局,大力推進技術改造。抓緊組織實施在建煉油、乙烯重大項目,增強產業發展后勁。推廣資源綜合利用和廢棄物資源化技術,發展循環經濟。
四要控制總量、淘汰落后產能。停止審批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等煤化工項目,堅決遏制煤化工盲目發展勢頭。
五要加大政策扶持。抓緊落實成品油儲備,完善稅收政策,增加技改投入,加大對石化企業的信貸支持。
六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科學決策,增強風險防控能力,提高石化企業管理水平。
產業調整振興規劃有利于化肥行業率先走出低谷
本次出臺的規劃是一個綱領性文件,對石化產業調整振興的方向作出了部署。預期規劃將對化工產業振興起到一定的正面促進作用,但促進作用的大小仍有待細則出臺。
由于石化產業屬于周期性行業,景氣程度與宏觀經濟景氣密切相關,產業關聯度高。所以,石化產業的全面振興有待宏觀經濟的好轉。而化肥與農用化工行業屬于涉農產業,需求存在較強的剛性,政策效果將率先得到體現。
規劃提出落實糧食增產措施,將有利于提高我國化肥的消費水平。完善能源產品價格形成機制預計短期內不會對化肥產業帶來負面影響。
在石油價格改革之后,天然氣、化肥、電煤等產品的價格改革也將逐步啟動,最后將使得不同能源之間的價格趨于協調。具體到化肥行業而言,氮肥使用的煤炭價格已經市場化,而天然氣、用電、運輸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優惠。鑒于化肥行業目前屬于產業振興的重點之一,預計短期內優惠政策不會取消。但應指出,我國化肥價格已經市場化,優惠政策的取消只是時間的問題。
規劃提出調整化肥農藥生產結構,優化資源配置,降低成本,增加供給。完善化肥淡儲制度,加強農用柴油供應網絡建設。該政策將有利于緩解我國化肥產業產能過剩的問題,緩解化肥產業面臨的庫存壓力。
目前,我國氮肥產能過剩350余萬噸/年,磷肥產能過剩250余萬噸/年。氮磷肥產能過剩對行業運行帶來了一定不利影響。而08年國內鉀肥產量僅占表觀消費量的34%,對外依存度過高。我國氮磷鉀肥的生產比例為1:0.29:0.05,而施用比例為1:0.33:0.22。化肥產業存在一定的結構性矛盾。產業政策的出臺將有利于行業生產結構的調整,改善行業龍頭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
完善化肥淡儲制度將在長期內有利于行業運行,短期內由于化肥淡儲基本落實,政策效果有限。加大化肥淡儲,一方面可以避免由于化肥使用的季節性導致化肥價格過分波動,確保化肥供應,從而保護農民利益;另一方面可以減輕化肥企業在淡季的庫存壓力。目前我國化肥淡季商業儲備規模已經由1200萬噸增加到1600萬噸并落實到承儲企業,化肥淡儲總規模約占春耕用肥量的四分之一,已達到12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所要求的20%以上。預計短期內繼續增加淡儲的可能性較小。完善化肥淡儲制度主要利好于化肥龍頭企業。
規劃要求控制總量、淘汰落后產能。停止審批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等煤化工項目,堅決遏制煤化工盲目發展勢頭。盡管該條沒有明確指向化肥行業,但仍將對化肥行業產生積極影響。目前我國氮肥和磷肥產能過剩,其中氮肥行業存在大量不具備規模經濟的小型企業和落后產能。我們預計,對氮肥和磷肥行業要控制生產總量,優化生產企業在原材料產地和市場之間的分布。逐步淘汰落后產能。而我國鉀肥生產嚴重不足,國家將繼續支持鉀肥行業擴大產能、提高供給。
煤制化肥在我國屬于政策鼓勵產品,而遏制焦炭、電石等煤化工的過度發展將有利于提高煤炭供給,有利于煤頭氮肥企業的成本控制。
我們認為,盡管細則尚未出臺,但規劃指明了調整振興的方向。前段時間國家出臺的化肥價格改革、下調出口關稅、增加淡儲等措施均將對化肥產業的振興起到積極推動作用。本次產業政策規劃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化肥產業的發展。事實上,隨著進入春季用肥季節,國內化肥價格在去年明顯下跌的基礎上有所上漲,企業開工率明顯提高。顯示了化肥行業需求剛性的特點,也說明化肥行業受政策拉動的效果比較顯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