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懷集梁村鎮農戶劉錢給南方農村報來信訴苦。他反映平時在購買農藥時,總被說明書上那混亂的計量單位弄得一頭霧水,不得不靠農資店指導用藥。據了解,許多農戶在用藥時也遇到過類似問題。
對此,省植保總站藥檢科科長黃怡林表示,目前正規標簽說明書所標注的計量(即用藥量)是嚴格按照農業部規定要求的,并沒有違反相關的規定,不過在某些方面缺乏通俗化。為此,他呼吁企業設計標簽說明書時,在做到科學、符合規定的同時,能夠盡量設身處地為農戶著想,以減少農戶在用藥時換算麻煩。
計算不清用多少靠問人
劉錢的煩惱不僅僅是個案。
如今,所有農藥說明書的計量單位已經不再是過去的“斤、兩、錢”,不過,對于法定計量單位“千克、克、毫克,公升、升、毫升、公頃”的使用,卻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的混亂。
劉錢說,農藥標簽計量單位混亂的例子舉不勝舉。一是多種單位同時出現,他說,像某公司生產的的噁酮·錳鋅,其計量單位一欄同時出現克/公頃、毫克/千克和多少倍液,讓人看了眼花繚亂,都不知道用哪個來換算才好;而一些產品說明書中“毫升、克、公斤”混用、“公頃”、“畝”同時出現,也在考驗著農民的換算能力,增添了其在使用時的麻煩。
另一典型的混亂則考驗著農戶的理解力。茂名市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陳國波經理表示,像某農藥廠生產的20%殺撲.毒死蜱,其標簽上使用方法一欄這樣寫道:200-250毫克/公斤,稀釋倍數800-1000倍。雖然只有簡單兩組數字,但其所表示的最終使用劑量不是一般的農戶所能理解的。他說,“200-250毫克/公斤”表示的是每公斤藥液的有效成分含量。在已知制劑有效含量20%,那么折算成制劑量應為1-1.25克/公斤。假如每畝噴藥液量為35-40公斤,每畝實際需用制劑量35-40克。
“如此復雜的換算,就算是有一定專業知識的經銷商都會有難度,更別說農戶了。”陳國波說。
面對如此復雜的計算轉換,農民在用藥時手足無措,唯有靠經驗或找人咨詢。經常奔走于田間地頭的新興惠千村經營部業務經理彭聰,就是在這樣機會中獲得了“農民老師”的稱號。他告訴記者,自去2008年7月份新標簽法實施后,農藥說明書中,以“有效含量”來標注“用藥量”的寫法已漸成主流,這無疑更進一步加大了農戶在使用時的換算難度。而他在送貨下鄉的時候,就充當了解說員。
但得到類似彭聰這樣業內人士幫助的農戶只是少數,更多的農戶是“跟著感覺走”。劉錢介紹,他所在的梁村鎮,不少農戶用多少藥純粹是憑經驗,“少打一點沒效果”、“用多一點無所謂”的理念根深蒂固,甚至有時還會產生藥害。
既合規范又易弄懂最好
農戶在用藥時所遭遇的困難,其實早已成為業界的共識。但問題是,這既不是企業的錯,也不是執法部門責任,因此也就長期存在。在南方農村報記者將劉錢所反映的問題轉述到省植保總站藥檢科后,該科科長黃怡林表示,目前市面上流通的農藥產品,其包裝說明書上的“用藥量”一欄,基本上是遵守農業部有關規定執行。
“只是沒能做到通俗化罷了。”黃怡林補充說,隨著國內農藥產業進一步地向低毒方向發展,今后“用藥量”將更多地用有效含量來表示,這對農戶的要求將更高,而且更不通俗。
廣西田園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韋志軍表示,為了能夠通過登記審核,企業必須按照要求書寫,通過審核后,就要嚴格按照樣板書執行,否則后來再改,出事了,要負更大責任。
不過,韋志軍也表示,在做得科學的基礎上,盡量兼顧農民的需要,使“用藥量”通俗易懂,也是企業的責任。韋志軍說,廣西田園曾經做個一個這樣的問卷調查,隨機選取1000多個農戶,向他們提供三種“用藥量”寫法:一是克/畝,二是毫升/畝,三是瓶/畝。結果發現,農戶反映第三種最通俗易懂。第一種由于公頃需要換算到畝,所以難到很多農戶;而第二種“毫升”,許多農戶也難以適應;只有第三種最為簡單,最被接受。
調查結果出來后,廣西田園有意識地進行標簽的細微改動,即是在正確寫法的后面,用括號簡單標注最終的換算結果,比如多少毫升/畝或多少克/畝。且為了這種單位得到很好實施,在部分農藥瓶也進行了人性化設計,標明計量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