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行動期間,山東質檢部門將對全省化肥生產企業進行全面執法檢查,集中查處一批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有效含量不足、虛假標識和無證生產違法行為,特別要對故意降低化肥有效養分違法行為從嚴打擊,對屢查屢犯,給農業生產造成嚴重損失的生產企業要從嚴懲處。
同時,為督促化肥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標準組織生產,山東將針對臨沂、濰坊、煙臺等重點地區的復合肥、復混肥、有機肥等重點產品組織開展化肥產品質量專項抽查活動,重點檢查化肥產品中氮、磷、鉀、有機質、氯離子等含量,確保化肥產品的養分指標、限量指標等重點項目符合規定要求。
山東省質檢局副(fu)局長劉德亮表示,對(dui)農民(min)的(de)化肥質量(liang)申訴(su)案件(jian)將(jiang)從快處理,對(dui)跨區域的(de)案件(jian)及時報告,涉及其他(ta)省市和其他(ta)部門職責的(de)及時移送,對(dui)系統性、區域性產品質量(liang)問題做到“早(zao)發現、早(zao)預(yu)警、早(zao)處置”,以確保此次集中行動取得(de)實效(xiao)。(完(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