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國人大代表(biao)(biao)、廣西忻城土肥站副站長蒙鐵英接受記者(zhe)專(zhuan)訪(fang)時表(biao)(biao)示,國家不(bu)僅要注(zhu)重耕地(di)數量的保(bao)護(hu),更要注(zhu)重耕地(di)質(zhi)量的建設。尤其要對肥料生產(chan)、銷售(shou)使用以及監(jian)管等(deng)立法,增強(qiang)土壤肥料管理部門的職能范圍,保(bao)障(zhang)農民利益和耕地(di)質(zhi)量安全。
蒙鐵英代表(biao)建議,對耕地(di)質量(liang)現狀進行全面調查,根據調查成果和(he)耕地(di)等級加(jia)快(kuai)制定耕地(di)質量(liang)建設中長期規劃,加(jia)快(kuai)開展耕地(di)質量(liang)建設立(li)法(fa)(fa)和(he)肥料管理立(li)法(fa)(fa)工(gong)作(zuo),為耕地(di)質量(liang)建設提供基本的(de)法(fa)(fa)制保(bao)障。
蒙鐵英說,耕地質量建設離不開施肥。種子、化肥、農藥是農業生產三大要素,種子管理已有種子法、農藥管理也有農藥管理條例,但是作為投入數量和資金量最大的化肥,到現在還沒有出臺肥料管理條例。肥料管理法規的空白,使施肥的后果有可能是作物減產、耕地質量下降、農民吃虧、投機者暴富。“如果對肥料管理進行立法,并且在法律中明確基層土肥站檢測肥料產品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將有更多老百姓避免受騙,這樣既保護了農民利益,又間接實現了耕地質量保護。”
(張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