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化肥
以拼音標名冒充進口化肥、劣質化肥包裝精美稱“新型化肥”……近日,市工商局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農民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農資,并嚴格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操作。
農藥、化肥的質量如何決定農業收成,而兜售假農藥、劣化肥是嚴重的“坑農”行為。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質量,更好地保護農民消費者合法權益,近日,市工商局組織開展了農資商品質量抽檢行動,共抽檢16家農資經營單位31個批次的商品,其中抽檢復合肥21批次、農藥10批次,合格27批次,合格率為87%。此次農資商品質量抽檢結果顯示,農藥商品合格8批次,合格率為80%;復合肥商品合格19批次,合格率為90%。與去年相比,合格率均有所提高。
近年來,市工商局與各相關部門通力合作,不間斷、高強度地加強農資市場監管,我市農資經營市場逐步規范,經營者的質量意識有所增強,農資商品質量總體呈穩步上升趨勢。但是,13%的不合格率也反映出我市農資商品質量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從檢測情況和檢驗結果來看:不合格化肥主要問題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有效磷、氧化鉀、總氮含量等指標不達標),夸大總養分含量;在外包裝上用拼音標注商品名、商標名及企業名稱冒充進口化肥;產品包裝、標志混亂,出現一些不良商家抓住多數農民消費者看不懂化學符號的弱點,把包裝精美的劣質化肥,稱為“新型化肥”,以此來吸引農民購買,誤導消費者;外包裝上“三證”(登記證號、生產許可證號、執行標準)標注不齊。農藥主要問題集中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超過有效使用期限(一般農藥有效期限為兩年)。
為此,市工商局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農村消費者在購買農資商品尤其是種子、化肥、農藥時,要注意以下五點:一是注意查驗經營者的有關證照。合法農資經營者除應有《營業執照》外,還應當具備本行業的經營許可證、廠家的授權委托書。如種子經營者須持有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種子質量合格證》等相關證件。二是選購農資產品時要仔細查看包裝是否規范,標簽是否完整,有無合格證、廠名廠址、商標標志、生產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說明等,不要購買包裝破損、標志不清或不全的農資商品。三是在購買農資商品時要向經營者索取購物憑證,保留必要樣品,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四是使用前要認真閱讀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弄清適用范圍和禁用事項以及正確的使用方法。五是出現農資消費糾紛或者發現非法經營農資行為的,消費者要及時向工商部門及有關部門申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