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澳大利亞決定取消對原產于中國的草甘膦制劑的反傾銷調查。
澳大利(li)亞方面認為,在合理(li)調查期內,來(lai)自江蘇好收成(cheng)韋恩農化(hua)股份有限(xian)公司、山東濰坊(fang)潤豐化(hua)工有限(xian)公司和浙江新(xin)安(an)化(hua)工集團的草(cao)甘(gan)膦(lin)制劑不存在傾銷(xiao);其(qi)他(ta)中國企業進口的涉案產品的數量(liang)為微量(liang)。因(yin)此決定取消對該案的調查。
2012年(nian)2月6日,應Nufarm Limited和Accensi Pty Limited的(de)申請(qing),澳(ao)大利(li)亞(ya)對原產于中國的(de)草甘膦進(jin)行反傾銷立案調(diao)查。5月24日,澳(ao)大利(li)亞(ya)海(hai)關發布公告稱,推遲發布對該案的(de)重(zhong)要(yao)事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