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進行,加強對各地種子執法情況的監督管理。山東省從今年開始,種子市場監管實行月報制度和重大案情通報制度。
山東有(you)關部門要(yao)(yao)求(qiu),對(dui)制售假劣(lie)種子坑農害農案件、違法金額20萬元以上大案及久(jiu)拖(tuo)不(bu)決案件,要(yao)(yao)及時向省種子管理部門匯報,省里(li)將組(zu)織專案組(zu),聯合有(you)關部門,跟蹤督導查處工作。
山(shan)東(dong)還加強(qiang)了種子市場月報制度,要求(qiu)各市種子管理(li)部門在(zai)每月的第(di)一個星期(qi),要將本轄區上月種子案件的發生、查(cha)處(chu)情況上報省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