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了做好農藥登記室內生物活性測定試驗工作,加強登記藥效試驗管理,確保試驗質量,根據《農藥登記條例》和《農藥登記資料要求》的有關規定,經廣泛征求有關農藥行業專家和部分企業的意見,我所制定了《農藥登記室內生物活性測定試驗報告編寫要求》(試行)和《農藥登記室內生物活性測定試驗基本要求》(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從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室內生物活性測定試驗報告應符合本通知要求。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所生測室。 聯系人:張宏軍 電 話:010-64194095 郵 箱: hongjun-zh1975@163.com 附件:1、《農藥登記室內生物活性測定試驗報告編寫要求》(試行) 2、《農藥登記室內生物活性測定試驗基本要求》(試行) 下載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四日
【發表評論】 【打印本文】 【關閉本頁】 【大 中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