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審核合格的398個產品頒(換)發農藥產品生產批準證名單予以公告。本次頒(換)發農藥產品生產批準證書的有效期,原藥品種為5年,加工、復配、分裝品種為3年,頒證產品的試產期為2年。獲證企業必須在產品包裝上注明生產批準證書編號。 二、農藥企業在申報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時,涉及附件二第一款的11種產品的,可暫不提供原藥來源證明。 三、農藥企業在申報農藥生產批準證書時,涉及附件二第二款的54種產品的,可暫不提供原藥來源證明,企業需按原藥生產要求提供相應的申報資料,省級管理部門按原藥生產企業進行考核;外購上述原料加工農藥產品的,企業需提供符合格式要求的原料來源證明,省級管理部門可按農藥加工企業進行考核。原料來源證明格式見附件三。
附件:一、頒(換)發農藥產品生產批準證書名單(2006年第五批);二、可暫不提供原藥來源證明的產品目錄;三、原料來源證明格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二: 可暫不提供原藥來源證明的產品目錄 一、可暫不提供原藥來源證明的產品:福美雙、硫磺、機油、柴油、硫酸銅、硫酸鋅、氫氧化銅、乙酸銅、過氧乙酸、硅藻土、雙氧水。 二、可暫不提供原藥來源證明,需按原藥生產進行管理的產品:苦參堿、藜蘆堿、馬前子堿、苦豆子總堿、辣椒堿、煙堿、魚藤酮、川楝素、苦皮藤素、松脂合劑、馬錢堿、小檗堿、茶皂素、茴蒿素素、百部堿、蓖麻油酸、玉米素、甲殼素,寡聚糖,多聚糖,苜蓿銀紋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甜菜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松毛蟲質型多角體病毒、草原毛蟲核多角體病毒、小菜蛾顆粒體病毒、斜紋夜蛾核型獨角體病毒、油桐尺蠖核型多角體病毒、茶尺蠖核型多角體病毒、熒光假單胞桿菌、地衣芽孢桿菌、球形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蠟質芽孢桿菌、多粘類芽孢桿菌、類產堿假單胞菌、菇類蛋白、農抗120、代森銨,殺蟲雙,菌毒清,福美胂、福美甲胂,葉枯唑,琥膠肥酸銅、琥珀酸銅、植病靈、抑芽丹、二硫氰基甲烷、氯溴異氰尿酸、二氯異氰尿酸、三氯異氰尿酸、十二烷基二甲基芐基氯化銨、鹽酸嗎啉胍、二硫氰基甲烷。
另:根據2006年第39號公告中附件二公布的可暫不提供原藥來源證明的產品目錄名單,將這些產品分為以下幾類,供參考。 一、植物源農藥 該種類農藥是以植物( 根、莖、葉或種子) 用溶劑或水萃取, 經過濾、配制成為制劑, 個別企業銷售母液, 這一類產品有: 苦參堿、黎蘆堿、馬前子堿、苦豆子總堿、辣椒堿、煙堿、魚藤酮、川楝素、苦皮藤素、松脂合劑、馬錢堿、小蘗堿、茶皂素、茴篙素、百部堿、蓖麻油酸、玉米素。 二、多糖類 此類產品是以蝦、蟹外殼或蘑菇等水解產物直接配制得到制劑, 這一類產品有:甲殼素、寡聚糖、多聚糖。 以上兩類產品為提取或濃縮而成, 一般沒有母液或原藥銷售, 企業上報此類產品如不能提供原藥來源證明, 則視為原藥生產企業, 按原藥生產企業要求提供相應的申報資料, 省級管理部門按原藥生產企業進行考核;外購上述原料加工農藥產品的, 需提供符合原藥來源證明格式要求的原料來源證明, 省級管理部門可按農藥加工企業進行考核。 三、病毒及病菌類 該類產品是通過昆蟲飼養、接種病毒、蟲體粉碎、分離配制而得到的制劑或通過培養基發酵產生菌株, 再經過分離配制而得到的制劑。這一類產品有:苜蓿銀紋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甜菜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松毛蟲質型多角體病毒、草原毛蟲核多角體病毒、小菜蛾顆粒體病毒、斜紋夜蛾核型獨角體病毒、油桐尺蠖核型多角體病毒、茶尺蠖核型多角體病毒、熒光假單孢桿菌、地衣芽孢桿菌、 球形芽孢桿菌、枯草芽孢桿菌、蠟質芽孢桿菌、多粘類芽孢桿菌、類產堿假單胞菌、菇類蛋白。 以上產品為病毒代謝農藥或生物活體農藥, 一般沒有母液或原藥銷售, 企業上報此類產品如不能提供原藥來源證明, 則視為原藥生產企業, 按原藥生產企業要求提供相應的申報資料,省級管理部門按原藥生產企業進行考核;外購上述原料加工農藥產品的,需提供符合原藥來源證明格式要求的原料來源證明, 省級管理部門可按農藥加工企業進行考核。 四、目前沒有原藥登記或原藥生產批準證書的品種 由于各種歷史原因, 有的品種沒有獲得原藥登記或原藥生產批準證書, 這部分品種是:代森銨, 殺蟲雙, 菌毒清, 福美胂, 福美甲胂, 葉枯唑, 琥膠肥酸銅, 琥珀酸銅, 植病靈, 抑芽丹, 農抗120。 上述品種目前有制劑登記 , 加工企業應提供相應制劑生產企業的符合原藥來源證明格式要求原料來源的證明, 否則應視為原藥生產企業。 五、從其他行業擴大應用范圍的品種 有一些產品原來是應用于其他行業,如醫藥、消毒劑等, 現在擴大應用范圍,并已經在農業部門登記的品種:二硫氨基甲烷、氯溴異氧尿酸、二氯異氰尿酸、三氯異氰尿酸、十二烷基二甲基芐基氯化銨、鹽酸嗎啉胍。 上述品種目前有制劑登記, 加工企業應提供相應生產企業的原料來源證明, 否則應視為原藥生產企業。 六、一般化學品或礦物產品 目前, 有部分一般化學品或礦物產品作為農藥使用, 其中主要有以下一些產品:福美雙、硫磺、機油、柴油、硫酸銅、硫酸鋅、氫氧化銅、乙酸銅、過氧乙酸、硅藻土、雙氧水。 這類化學品不要求提供原藥來源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