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做好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調控工作,適當減輕我省化肥生產企業因原材料、能源價格上漲等因素造成的成本壓力,疏導前期積累的價格矛盾,穩定化肥企業生產,促進正常流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價局決定適當調整我省化肥企業尿素出廠中準價格,調整后的價格從2006年12月1日起執行。
一、年產量在15萬噸以下的尿素生產企業,尿素出廠中準價格由1500元/噸調整1550元/噸。上浮幅度、進銷差率、批零差率仍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調控工作的通知》(黔價格〔2006〕86號)中相關規定執行。
二、各級物價部門要繼續加強對化肥市場價格的監管工作,對不執行化肥政府指導價和規定的進銷差率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嚴格按《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從嚴查處并予以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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