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2003年322號公告,從2007年1月1日起將全面禁用5種高毒農藥。目前最令企業頭疼的是承受不起由流通環節退回的高毒農藥的處理費用。業內人士建議政府給予適當補貼,以避免庫存高毒農藥帶來的環保隱患。 據了解,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有機磷農藥的主要特點是殺蟲譜廣、速效性好、成本低,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成為我國防治水稻等主要作物20多種主要害蟲的當家品種,占國內農藥市場25%的份額。然而,這些高毒有機磷農藥對人畜毒性大、殘留高、對自然環境影響大。為了環境保護和農業生產的持續發展,世界各國和相關國際組織對甲胺磷等高毒農藥都采取了嚴格的管理措施。 今年4月4日,農業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決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同時撤銷所有含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產品的登記證和生產許可證(生產批準證書)。公告要求,對在2006年底尚未售出的產品,一律由本單位負責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這一公告,有關生產企業已經提前作好了準備。湖北省最大的農藥生產企業沙隆達集團甲胺磷產量曾達到1萬噸,其生產部負責人告訴記者,沙隆達在幾年前已開始進行了轉產準備,目前甲胺磷的生產裝置已經拆除,轉為生產低毒高效的替代產品,但市場上庫存還沒銷完,還需要一定時間消化。他認為沒有售完的存貨應該由流通環節自己去處理,都退回企業是不可能的。在政府沒有補貼政策的情況下,企業承受不起。
據了解,許多農藥經銷商也反映,這5種農藥存貨在規定期限內銷不完,退又退不了,肯定還是要想辦法偷偷銷售,以減少損失。
有關農藥專家稱,為了保護環境,建議政府對過渡期的禁售庫存產品的處置給予適當的補貼。 |